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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易所不改制 注册制将成“牛头马面” [打印本页]

作者: 滴滴点点    时间: 2015-4-23 16:36
标题: 交易所不改制 注册制将成“牛头马面”

在你沉迷于牛市能赚多少钱的同时,可别忘了关注资本市场改革大方向。

近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一审,如无意外,《证券法》修订草案将会经过二审或三审后正式出台。

知道《证券法》修订将为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变化吗?最关键的就是修改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核制改为注册制,注册制真的就要来了?!
都注册制了,是不是企业上市就不需要审核了?错!《证券法》修改草案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的,应当向证券监督机构报送注册文件和审核意见,证券监督机构十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注册生效。

看懂了吗?这个审核权不是没有了,而是下放到了交易所。交易所审核后,提交证监会,证监会没有异议了,那么你才可以注册上市。
是不是很绕?仔细想想,这绕来绕去,本质好像并没有发生变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从现行制度来看,证监会是两家交易所的家长,交易所是证监会的会员单位,理事长等要职可都是证监会派出的。

用咱们老百姓的话来理解,他们都是体制内的,是事业单位。

事实上,两种股票发行制度都是由专业人员或干部坐在办公室对下面报上来的公司申请纸质文件进行审查,而对这一公司的实际真实情况不一定了解,如果公司聘请高手把纸质文件做得天衣无缝,审查人员就很难找出毛病。
这些作假公司如果顺利上市,那蒙受损失的可是咱们普通投资者!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推行交易所改制!由会员制改为公司制。这么改的好处就是如果作假公司上市,交易所将承担重要责任。

当前,世界上主要的交易所大都已经完成了会员制向公司制的改革,比如港交所。用李小加的话来解释,“会员制是人治,公司制是法制。”

显然,要推行注册制,《证券法》修改之后,必须配合交易所改制。否则,勉强推行,我们的注册制也只能是“牛头马面”的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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